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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人员学习新修订《药品管理法》
[ 浏览点击:3635 ] [ 发布时间:2019-09-16 ] 字体:[ ] [ 返回 ]

山西新宝源制药有限公司

全体管理人员学习新修订《药品管理法》

  2019年9月11日在公司质量部的组织下,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对新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进行了认真专注的学习。

 

  2019年8月26日上午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,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。 

  新《药品管理法》,带来的新制度和变化:

  一是从篇章结构方面进行了重大调整。原来的《药品管理法》共10章104条,修订后12章155条;新修订的《药品管理法》强化了药品研制管理,强化了上市后监管,强化了药品供应保障,强化了严惩重处违法行为。

  二是完善了药品管理法的立法宗旨。将“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”作为药品管理的立法宗旨,这是第一次提出药品管理的使命,这将促进药品管理工作更加积极、更加主动、更加担当、更加作为。

 三是确定了药品管理的基本原则,即风险管理、全程管控、社会共治,并与之相适应,建立了一系列的监管制度、监管机制、监管方式等,着力推进药品监管的现代化。

  四是确立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、药品全程追溯制度、药物警戒制度,附条件审批制度、优先审批制度等一系列制度,通过几十项重要制度创新,努力打造我国药品管理法律的升级版、现代版。

  五是强化了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。这里面特别强调了要建立职业化、专业化的检查员队伍,这是这次《药品管理法》非常重要的亮点。

  六是完善了药品安全责任制度。坚持重典治乱,严惩各种违法行为,充分体现了“四个最严”的要求。

  相信通过学习和理解新版《药品管理法》,能够更好的帮助公司的管理人员理清思路,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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